公告编号:2020-34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世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利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编号:2019-60号)。2019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50%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78),截止公告期满,共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即JFE钢铁株式会社。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50%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80),JFE钢铁株式会社摘牌后,公司与JFE钢铁株式会社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签署了《产权交易合》,JFE钢铁株式会社已按挂牌要求支付了股权转让交易保证金,共计6,890万元人民币。2020年3月28日,《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50%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17),2020年3月13日,宝特韶关50%股权交易经中国、韩国、土耳其经营者集中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公司与JFE钢铁株式会社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正式生效。2020年3月2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已收到JFE钢铁株式会社支付的宝特韶关50%股权交易尾款62,024万元人民币,并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 2.2019年11月11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12月25日,以上议案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8人调整为137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394万份调整为2,344万份,并以2019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344万份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副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55万份相应扣除。因此,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7名变更为136名,股票期权数量由2,344万份调整为2,289万份。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韶钢JLC1,期权代码:037088。授予日为2019年12月30日,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为2,289万份,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136人,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61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