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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6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建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兆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燕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现金流量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1万元与关联方陆企亭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事项。 2、2020年1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20年1月14日——2020年7月13日)。 3、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2020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孙公司拟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孙公司上海康达新材(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境外公司债券,并由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0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应收账款对公司资金的占用,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600万元,存续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认购本次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6、2020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1000791,发证时间:2019年10月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可连续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2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 2020年3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24%,最高成交价为13.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7元/股,成交金额为81,4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25%,最高成交价为13.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7元/股,成交金额为5,015,3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