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0 证券代码:00237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尧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9.90%,主要系本期应付采购款增加所致;2、合同负债较期初减少79.54%,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减少所致;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7.27%,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4、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2.25%,主要系本期缴纳年初应交税费所致;5、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33.2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6、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9.42%,主要系本期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减少所致;7、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9.23%,主要系本期市场推广服务费增加所致;8、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3.89%,主要系公司本期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1.90%,主要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增加所致;1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4.3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11、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73.25%,主要系公司本期不再将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本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减少所致;1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利润为负所致;1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43.75%,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17%,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等投资减少所致;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未发生筹资业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原公司董事、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生源”)法定代表人任军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8号),因亚太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任军进行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