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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赛福天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沈生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包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对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本公司将切实贯彻落实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对本公司整体经济运行有一定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应对其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2)2020年4月25日,本公司与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及其股东李建元、王长杰(以下简称“现有股东”)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现有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经各方初步协商确定,目标公司股权作价为人民币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最终收购的交易金额等内容以另行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3)2020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单独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赛福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4)2020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关联方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金控”)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拟出资金额2,400万元,持股比例80%。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