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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9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光大嘉宝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赵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潇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损益类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原因(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4,482.36万元,减少比例为43.95%,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2)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5,168.21万元,减少比例为60.86%,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商品房销售成本减少;(3)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59.97万元,增加比例为47.48%,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毛利率较高,对应计提土地增值税增加;(4)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855.71万元,减少比例为68.31%,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销售渠道费减少;(5)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247.93万元,减少比例为27.10%,主要原因是本期不动产资管业务咨询服务费减少;(6)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622.93万元,减少比例为99.88%,主要原因是本期不动产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减少;(7)报告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027.67万元,减少比例为116.40%,主要原因是本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上年同期为上升。(二)现金流量类与上年同期发生变动的原因(1)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71.05万元,主要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到商品房销售款减少;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748.51万元,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及对投资的不动产基金项目公司借款增加;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取得的项目开发贷及支付的各项融资利息支出。 (三)报告期公司业务情况说明 (1)房产开发业务 (2)不动产资管业务 报告期末,光大安石平台在管项目44个,在管规模人民币457.93亿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动产资管业务营业收入13,847.88万元,其中管理及咨询服务费收入9,099.35万元,超额管理费收入2,506.01万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在管基金及项目情况: (3)其他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以来,中国对疫情采取了积极防控措施。本次新冠疫情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恢复正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公司密切关注此次疫情情况,持续关注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事 2017年3月22日,公司与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等关联方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于上述协议已经期满,为规范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行为, 同时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和协同效应,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宜兴光控等关联方继续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0-001号、临2020-007号公告)。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于2020年4月3日与宜兴光控、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详见公司临2020-013号公告)。 2、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之事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19-046号、临2019-053号公告)。2020年3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98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详见公司临2020-008号公告)。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书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中期票据后续发行工作。 3、关于为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3期西安大融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之事 为丰富和完善公司在管基金项目的退出方式,进一步巩固“募、投、管、退”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通过担任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3期西安大融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最终以监管机构意见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展期回购承诺人及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担任优先收购权人的方式,为该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0-009号、临2020-014号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适时与相关单位签订《专项计划优先收购权协议》和《专项计划展期回购协议》。 4、关于为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之事 徐州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鑫”)系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徐州嘉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主要开发徐州上东时代住宅项目。为满足徐州上东时代项目开发之需要,公司为徐州光鑫向银行(或信托)申请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3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担保期限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0-009号、临2020-014号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适时与相关单位签订担保协议。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