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辉隆股份债券简称:辉隆定转债券简称:辉隆定02 公告编号:2020-05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贵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于2019年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6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1、资产交付及过户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并收到了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680814170J),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2、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第000608号),经其审验,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835,953,739.00元。 3、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购买资产的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已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18,353,739股已完成登记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2月25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编制和披露了相关文件。 4、发行方案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5、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购买资产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发行工作。公司向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发行日为2020年4月14日,已正式列入公司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人名册。 6、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和 股 份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644,065,194.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820,086.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2,245,108.8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1日全部到位,并且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1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第000123号),经其审验,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856,517,975.00元。 7、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配套募集资金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发行工作。本次募集资金的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5,140,652张,发行日为2020年4月21日,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已正式列入公司的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人名册。 8、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已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20,537,124股已完成登记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4月24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编制和披露了相关文件。 (二)对外重要投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安徽辉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以承接债务的方式受让股权。现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中成科技有限公司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产生商誉3,854.51万元,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正在进行中。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