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简称:希努尔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段冬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保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保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余额比年初减少63.34%,主要是支付2019年4季度税费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100.00%,主要是已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到期所致。 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比年初增长36.99%,主要是新增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67.05%,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减少68.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1,186.8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减少32.47%,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97.63%,主要是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93.22%,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125.05%,主要是本期已售库存商品计提坏账转销所致。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569.32%,主要是本期受疫情影响亏损导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464.13%,主要是本期受疫情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04.29%,主要是收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和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继续调整优化营销网络的事项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调整优化营销网络的议案》,拟于2020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不同城市的商圈情况,继续将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不超过28家已购置的商铺/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按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予以出售/出租,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适用期限自2020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事项为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希努尔男装有限公司已对外出租26家已购置的商铺(包括安丘、昌邑、大同、阜阳、鹤壁、淮安、济宁、巨野、聊城、临沂、漯河、秦皇岛、青岛、曲阜、荣成、泰安、枣庄、张店、淄博、滨州部分商铺、高密部分商铺、合肥部分商铺、日照部分商铺、商丘部分商铺、望都部分商铺和和西安部分商铺),共确认收入180.21万元。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