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叶利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一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月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注: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3.47%,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6.55%,主要系本期经常性收益较上期增加,但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较上期下降82.04%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08倍,主要系期初大额应付票据到期承兑,使得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68,910,000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计划投资于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3月13日和2020年4月9日分别披露了《盛洋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和《盛洋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