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龙大伟、总裁王学顺、副总裁、财务总监邹勇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叶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接诚志科融通知,清华控股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诚志科融100%股权,并已对上述转让事项进行了信息预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清华控股筹划转让诚志科融控股权的事项正按照相关部委和清华大学的统一部署进行。若该转让实施完成,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截至本报告期,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3、自与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和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工业气体项目联产甲醇制烯烃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来,公司对项目的工艺路线、产品市场及定价机制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就此与园区和潜在客户进行了多轮交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西中岛管委会就合作模式、定价机制等进行数轮沟通,并已实地尽调了项目情况,目前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的测算阶段。 4、北京诚志永华投资设立沧州新区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材料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招标、合同已完成,项目组正在准备设计方案。 5、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2019-024),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拟与澳门华擎发展有限公司、金峰名汇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诚志国际(澳门)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尚未注资。 6、2019年4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诚志高科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诚志生命的全资子公司诚志高科增资2亿元。2019年10月8日,诚志汉盟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程序完成,公司取得《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19年10月25日,诚志汉盟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汉盟厂房已经封顶,正进行设备安装,并按计划于2020年年内投产。诚志汉盟正在筹建自有工业大麻原料基地并推进技术研发与市场开拓工作。2020年4月9日,诚志汉盟已经取得了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核发的《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7、子公司诚志永华在晋州投资设立的河北诚志永昌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占地面积50亩地,主要生产水性高分子产品,截至本报告期,环保已验收,正处于安全试生产阶段,已经具备合法合规生产资质。 8、针对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达业绩承诺事项,公司专项工作组已就宝龙环保业绩补偿事项与承诺方安徽宝龙电器有限公司、丁苑林密集地进行了多轮谈判和协商,双方未就业绩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投资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等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编号:2019-079)。截至本报告期,已开庭审理。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大伟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