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答记者问,深交所同步就深化创业板改革首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事件点评 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创业板是资本市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平台。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后,本次深改是创业板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融资结构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创业板与科创板错位发展,共同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是本次深改核心举措之一,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进一步提升。科创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更聚焦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从0到1”突破的企业。创业板新增第四套上市标准更注重前沿技术引入、转化和应用,“最近1年营收≥2亿元”保证了企业从“1到N”产业化扩张的能力。本次改革通过重构上市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科创板与创业板的分工,通过差异化标准为处于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上市通道,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创业板作为驱动中国“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投资逻辑也将更加多元化:不仅受到宏观经济周期、产业趋势变化和政策导向的影响,估值体系也将由注重“过往盈利水平”逐步转向“企业创新力和发展潜力”。 资料来源:Wind,聚源 《低利率时代,险企资产负债结构的双重优化—从2025Q4数据看保险公司资配情况》(2026/3/23)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发挥好资本市场在“促科创,扩内需”的关键作用》(2026/3/7)《新旧动能转换,资本市场如何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2025/12/17)《从四中全会公报看资本市场改革动向》(2025/10/28)《2025Q2保险业资金运用情况点评:负债驱动,股票及债券投资占比创新高》(2025/8/20)《2025Q1企业年金数据:首次公布“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健全长周期考核制度破局》(2025/6/30)《2025年陆家嘴论坛解读:更开放,更包容》(2025/6/23)《拥抱科技—上市券商2025年一季报梳理分析》(2025/6/3)《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应对外部不确定性》(2025/5/7)《 险 企 权 益 投 资 空 间 进 一 步 打 开 》(2025/4/10) 多措并举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发行上市企业信息”,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审核端注册质效,也是创业板将有限的上市资源更精准地匹配到新质生产力领域的重要探索。(2)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3)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及股权激励制度。“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简化注册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并购六条”在创业板实施,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推动“科技—产业—创新—人才”深度融合。 深化投资端改革,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是本次创业板投资端改革的重心:(1)优化交易制度降低市场波动性。“引入做市商制度”,在为股票提供流动性的同时减少市场价格波动,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引入创业板相关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降低大额交易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将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确认”,提升中长期资金入市意愿。(2)丰富产品体系,引入中长期资金入市。“优化创业板宽基指数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相关ETF品种、期权品种、创业板股指期货”,以更加丰富的产品谱系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允许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将创业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为创业板ETF提供更多资金来源。 风险提示:1、海外地缘政治不确定性抬升风险;2、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风险;3、资本市场改革不及预期风险;4、金融监管政策趋严风险。 事件描述 2026年4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答记者问,深交所同步就深化创业板改革首批配套业务规则公 开征求意见。 事件点评 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创业板是资本市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平台。我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转型 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 力,需要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自2009年落地以来,创业板在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服务中小企业投融资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引导了科技要素和创新要素向科技 领域聚集。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后,本次深改是创业板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新质生 产力、优化融资结构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具体来看: 创业板与科创板错位发展,共同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是本次深改核心举措之一,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进一步提升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创业板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 业”,科创板突出“硬科技”,主要服务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板第四套标 准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创新指标,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的成长规律更 加匹 配。科创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更聚焦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从0到1”突破的企业。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中包含“预计市值≥30亿元+最近1年营收≥2亿元+最近3年营 收复合增长率≥30%”和“预计市值≥40亿元+最近1年营收≥2亿元+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 ≥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15%”两项指标,更注重前沿技术引入、转化和应用,“预计市值 ≥3 0亿元/40亿元”筛选出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最近1年营收≥2亿元”保证了企业从“1到N”产业化扩张的能力。本次改革通过重构上市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科创板与创业板 的分 工,通过差异化标准为处于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上市通道,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全生 命周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此外,《意见》提出“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 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质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创业板融资覆盖面扩充至消费企 业 ,有利于扩大消费提振内需、发挥服务消费对扩大消费的牵引带动作用,预计未来部分赴港 上市的消费企业回流A股上市。创业板作为驱动中国“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投资逻辑也将更加多元化:不仅受到宏观经济周期、产业趋势变化和政策导向的影响,估值体系也将由注重“过往盈利水平”逐步转向“企业创新力和发展潜力”。 资料来源:Wind,五矿证券研究所 资料来源: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 ,北交 所,五 矿证券 研究所 多措并举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1)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大浪淘沙般的资本运作模式在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中仍难以实施 ,有必要更加精准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国家战略重点支持的关键领域和企业,如何准确识别 和筛选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科技型企业成为一个重大挑战。地方政府对辖区企业的情 况更为了解,“试点地方政府推送拟发行上市企业信息”,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审核端注册质 效,也是创业板将有限的上市资源更精准地匹配到新质生产力领域的重要探索。(2)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突出扶优限劣监管导向,加强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强化注册环节审核把关,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利 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全过程监管。(3)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完善再融资、并购重组及股权激励制度。“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允许“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简化注册流 程,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在创业板实施,支 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包括基于转型升级目的的跨行业并购、“两创”板块产 业链上下游并购以及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等,引导更多 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规范运作、创新能力突出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时灵活设置考核指标”,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推动“科技—产业—创新—人才”深度融合。 深化投资端改革,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增强资本市场稳定性是本次创业板投资端改革的重心:(1)优化交易制度降低市场波动性。“引入做市商制度”,在为股票提供流动性的同时减少市场价格波动,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引入创业板相关E 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降低大额交易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将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确 认”,提高证券及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交确定性,提升中长期资金入市意愿。(2)丰富产品体系,引入中长期资金入市。“优化创业板宽基指数体系,适时推出创业板相关ETF品种、 期权品种、创业板股指期货”,以更加丰富的产品谱系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允许基金投顾 配置创业板ETF,将创业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为创业板ETF提供更多资金来源。同 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长期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定增”。以ETF为 代表的被动投资是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降低市场波动、引导价值投资方面发挥了 关键作用。我们以当前市场上以创业板相关指数为跟踪标的且规模最大的ETF产品易方达创 业板ETF(159915.OF)为例,2024年10月10日以来,易方达创业板ETF资金净流入 额较高的三个时点均发生在创业板指(399006.SZ)阶段性探底的过程中,部分中长线资金借 道易方达创业板ETF入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 资料来源:Wind,五矿证券研究 注:1.选取2024年10月10日 为基准 日。 风险提示 1.海外地缘政治不确定性抬升风险。2.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风险。3.资本市场改革不及预期风险。4.金融监管政策趋严风险。 分析师声明 作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作者保证:(i)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ii)本报告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并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iii)本报告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iv)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v)英文版翻译若与中文版有所歧义,以中文版报告为准;特此声明。 一般声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即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翻版、复制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如引用须联络五矿证券研究所获得许可后,再注明出处为五矿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在刊载或者转发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摘要的同时,也应注明本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日期及提示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若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报告的,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或将产生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的作者是基于独立、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制作本研究报告。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包含作者对证券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