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负责人史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永清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七、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第一节公司概况........................................................................................................................5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6第三节重大事件......................................................................................................................14第四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7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9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21附件Ⅰ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91附件Ⅱ融资情况..........................................................................................................................91 释义 第一节公司概况 第二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与经营计划实现情况 经过十八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以服务主导的会员模式。在创新2.0时代用户创新、大众创新、开放创新的趋势下,赢家伟业把握互联网环境下创新创业的特点和需求,将产服融合的线上平台与创业孵化基地为依托的线下体验感服务相结合,为创业企业在创立-成长-成熟-飞越四个阶段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长期跟踪服务。其中产服融合的线上平台以高频次刚性服务为入口、增值服务为依托逐步形成创业生态圈,建立创业企业档案,整合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创业数据积累,打造以数据为导向的创业生态链孵化服务体系;创业孵化基地依据线上平台,注重线下创业资源及精准服务对接,以线下创业体验感为核心竞争力,坚持以降低创业成本、改善创新环境、提高创业效率为基本原则。不以场地租赁作为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而是突出以优质、专业的孵化服务为核心竞争力,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孵化服务赢得客户认可,在公司与客户共赢的模式下为股东获取丰厚回报。赢家伟业作为一家服务主导型孵化服务提供商,通过多年经营打造了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服务团队,为会员提供细致、周到的专业服务,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形成特色经营模式,为会员企业提供全生态链、一站式孵化服务,满足企业在初创与成长阶段的各项需求。通过客户口碑传播、形成裂变,是公司获取新客户的主要方式。公司通过多年与客户建立信任度和忠诚度,公司已累计为一万多家创业企业提供过孵化服务,目前在孵企业超过四千家。按孵化企业家数,赢家伟业处于众多孵化机构中的第一梯队。2024年5月,工信部火炬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的通知》,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被评定为优秀(A类)。 报告期内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 企业孵化器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企业孵化器的主要任务是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创业提供不断优化的孵化环境和条件,培育科技实业家和专门人才,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必需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服务。 企业孵化器在20世纪五十年代发源于美国,企业孵化器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孵化和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以及振兴区域经济,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企业孵化器也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企业孵化器拥有5大要素:共享空间、共享服务、孵化企业、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扶植企业的优惠政策。帮助新兴的小企业迅速长大形成规模,为社会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2025年,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北京市正全力打造以“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为支撑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通过深化要素改革、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拓展科创融资渠道及提升智慧政务水平,显著优化了创新创业环境,为公司及在孵企业提供了更高效、更便利、更富活力且更具国际化视野的成长沃土。公司将紧抓机遇,巩固和提升在区域创新生态中的核心价值,赋能科创企业成长,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 (三)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分析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30,826.34元,变动比例为73.44%,主要原因系新增预付中科铧锂(北 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同款285,000.00元。 2、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1,090,120.08元,变动比例为-35.6%,主要原因系支付了应付北京中发天交电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滞纳金、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892,655元。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1,194.13元,变动比例为-85.45%,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推广费用减少。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72,757.88元,变动比例为30.75%,主要因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下调,利息收入减少了276,921.97元。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100%,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产生了投资损失3,104,328.13元,今年未发生。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016,740.39元,变动比例为82.53%,主要系本期公司在二级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增多。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759.97元,变动比例为182.8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税收返还款7,363.76元。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了96,336.09元,变动比例为100%,主要因本期新增迟延履约利息等85,690.44元。 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新增7,437,303.88元,变动比例为51.88%,主要因本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2、收入构成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不适用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收入构成较上期无明显变化。其中,其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9,397.1元,变动比例为59.48%,主要原因系本期的代理服务费增加。 (三)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580,070.45元,变动比例为71.67%,主要原因系上期支付原全资子公司天津赢家伟业科技文化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前欠款项4,480,800.00元,本期未发生。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4,795,172.46元,变动比例为-79.16%,主要因公司上期收回投资的定期存款70,000,000.00元,本期未发生。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了938,974.91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回购股票支付产生。 四、投资状况分析 (一)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三)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六、企业社会责任□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二、重大事件详情 (一)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正常需要,属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和2024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并于2024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2,000,000元,不超过4,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333,334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8,139.00股,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为0.95元/股,总金额为人民币2,865,013.2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已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90.24 %。 截至2025年7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33,334股,累计回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1%,占公司拟回购数量上限的100.00%,累计使用资金人民币3,250,237.4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77元/股,成交均价为0.98元/股。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已于202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333,33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