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龚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永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燕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5第六节重要事项....................................................................27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1第十节财务报告....................................................................42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公司报告期未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及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LED封装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内封装领域领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产品大类主要分为LED产品及电子纸产品,LED产品包含照明LED,背光LED及显示LED。显示LED业绩占比逐年增加,照明LED则更聚焦高毛利市场。 2、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由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需求和原材料市场的变化情况,自行组织采购,主要以如下方式进行: 定期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每季度的原材料需求及销售订单,基于对合格供应商交货期限、货物品质的信任,结合价格采取每月下订单的方式采购除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以外的原材料及其他小批量的原材料,保证了公司非核心原材料的定期足量供应。 无定额/定额合同采购: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每季度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需求及销售订单,考虑到核心原材料的市场供需状况,基于对合格供应商生产能力、货物品质及服务能力的信任,结合价格采取定额或不定额的方式采购大批量的芯片、支架等核心原材料,保证了核心原材料能够适时满足生产需要。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SMD LED、Mini LED、红外、触控贴合、VCSEL、特种封装光源,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公司主要自行组织产品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由销售部负责。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经销)为辅。直接销售主要面对大陆地区市场终端客户,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产品,能更好地建立客户关系,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代理销售主要针对大陆以外地区市场和小部分的大陆地区市场,公司为更有效的实现销售,通过代理商等渠道进行分销来完成产品销售。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依托研发实力,以事业部为实施载体,积极拓展模组业务,重点投入MINI LED背光、直显、触显、激光、车用业务;通过组织机构和运营管理模式的优化调整,运用信息化、自动化,打造高效的智能化制造、品质、研发管理能力;提升内部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企业内在价值。公司一方面对现有技术不断升级创新,积极布 局新兴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坚持优化业务组合、提升内部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报告期毛利率有了较大的提升。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0,690.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09%;毛利率24.68%,较上年同期提升10.61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3.1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较去年同期增长325.68%。报告期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终止了RGB亏损产品的业务,并对照明LED车间进行了撤并整合,同时MINI LED背光及MINI LED显示产品线产能利用率提升,车用LED业务大幅增长,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降低了运营成本,毛利率得以提升。 (2)报告期内,LED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2,877.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4.7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2.77%;本报告期LED产品毛利率25.08%,较上个报告期提升11.68个百分点。 其中,公司Mini背光产品销售额较上个报告期提升33.64%,毛利率也有较大的提升主要因供应链逐步完善,且在技术与成本方面持续优化。Mini Led的整体应用市场不断渗透和消费终端消费需求升级,目前已广泛进入电视、笔记本电脑、电竞及车载显示等领域,市场整体呈现强劲增长势头。作为国内Mini Led背光的龙头企业,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以更高品质的产品方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优异画质体验的同时,令Mini LED在商用领域的价格更亲民,使产品更具竞争力。 其中,车用LED销售收入较上个报告期提升68.07%,公司在维护存量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客户,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公司作为专业的车规级LED器件提供商,拥有完善的车规级LED产品体系。迎合车用LED小型化、功率化、集成化发展趋势,产品通过AEC-Q102认证,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领先的高品质的全车照明&车载显示解决方案。 (3)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纸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898.73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7.14%;占主营业务收入7.23%;本报告期电子纸产品毛利率7.28%。公司触显业务包含超薄超窄外挂式触控、黑白电子纸、彩色电子纸、全贴合功能模组等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学习办公平板、电子纸标签、电子纸相框、电子纸广告牌等各个领域。目前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公司将持续扩大其在市场的影响力和份额。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影响的情况。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是否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及行业发展趋势风险 公司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