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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7财报-
银龙股份: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11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81,245,387.38 1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20,485.74 1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010,906.96 1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089.63 -91.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增加0.17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3,224,863,179.77 3,244,687,388.37 -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147,082,850.74 2,111,054,521.56 1.1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 / 1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288.8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28,112.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6,013.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6,585.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9,250.11 合计 1,509,578.7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 / 11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8 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且银龙轨道阳江板场投入生产,采购原料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为供货做好准备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3.33 主要是本期预应力产品销售量以及银龙轨道轨道板销售量均较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同期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3.33 主要是本期预应力产品销售量以及银龙轨道轨道板销售量均较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同期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91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谢志峰 境内自然人 184,550,986 21.67 0 无 0 谢铁根 境内自然人 78,310,135 9.19 0 无 0 谢辉宗 境内自然人 57,328,417 6.73 0 无 0 谢昭庭 境内自然人 18,922,500 2.22 0 无 0 任毅 境内自然人 18,678,676 2.19 0 无 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990,429 2.11 0 无 0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820,000 1.97 0 无 0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820,000 1.97 0 无 0 马腾飞 境内自然人 8,410,000 0.99 0 无 0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410,000 0.99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谢志峰 184,550,986 人民币普通股 184,550,986 谢铁根 78,310,135 人民币普通股 78,310,135 谢辉宗 57,328,417 人民币普通股 57,328,417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 / 11 谢昭庭 18,92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22,500 任毅 18,678,676 人民币普通股 18,678,676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990,429 人民币普通股 17,990,429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20,000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20,000 马腾飞 8,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10,000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4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 谢志峰与谢昭庭为兄妹关系。谢志峰、谢昭庭互为一致行动人。 2. 谢志峰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3. 谢铁根、谢辉宗为兄弟关系,谢铁根、谢辉宗互为一致行动人。 4.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阳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17,990,429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通过回购及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方式向15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A 股普通股1,904.16万股,预留 317.36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授予价格为2.48元/股。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7.20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8人调整为14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904.16万股调整为1,806.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86.80万股调整为1,489.6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 / 11 同意确定2023年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489.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099号《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2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授予14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普通股14,496,000股,其中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1,074.60万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为375.00万股。授予价格为2.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50,080元,已存入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2350000003885399的银行账户。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1,746,000元,股本为人民币851,746,000元。 公司于 2023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为2023年3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鉴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2,609,254.77 320,080,189.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750,000.00 18,75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