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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4-04-29财报-
巨星科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04月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仇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淑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0,084,624.67462,428,145.96 1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495,813.8193,070,846.72 -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8,852,188.4455,895,774.90 58.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544,920.71173,447,663.47 -84.1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09 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09 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5%3.15% -0.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893,179,996.484,612,814,027.27 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34,515,214.353,539,345,615.09 2.69%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436.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27,355.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661,167.54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361,277.3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18.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8,310.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126.99 合计 2,643,625.3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097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22%488,960,4400 仇建平 境内自然人 13.53%137,168,600102,876,450 王玲玲 境内自然人 3.94%39,901,92029,926,44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王蓓蓓 境内自然人 1.28%12,975,4800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9%9,999,855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3%8,419,765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8%7,919,745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61%6,200,222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8%5,868,6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0.53%5,4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88,960,440 仇建平 34,292,150 王蓓蓓 12,975,480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999,855 王玲玲 9,975,48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8,419,765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7,919,745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200,22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5,868,66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4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王玲玲、王蓓蓓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4年3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增减% 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5,413,286.73 143,743,942.7356.82% 主要系为提高资金收益率,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增加了债券型金融资产投资。 预付款项 29,264,094.78 15,233,972.1292.10% 主要系预付采购款及预付工程进度款增加所致。 存货 234,883,578.90 159,812,828.4046.97% 主要系原材料库存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5,300,000.00 43,700,000.00-64.99%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27,308,758.78 13,059,636.72109.11%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6,813,841.47 41,229,699.08-59.22% 主要系上年年终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长期借款 354,804,662.00 118,279,860.00199.97%主要系为取得较低成本的资金增加对外币借款的融资。 项目 2014年1-3月 2013年1-3月 增减% 说明 销售费用 33,390,044.19 24,693,268.8235.22% 主要系广告宣传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407,827.52 4,973,628.37-148.41%主要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348,890.78 1,856,208.42-1142.39%主要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预计远期结售汇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35,020,536.28 10,692,121.30227.54%主要系对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1,845,674.77 34,486,087.42-94.65% 主要系上年同期对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率增至20.23%后,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收益。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8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仇建平、王玲玲、李政、池晓蘅、王暋、李锋、王伟毅、余闻天、陈杭生及何天乐 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010年07月13日 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 严格履行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其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杭州巨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将来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从事或参与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2009年04月05日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严格履行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9 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从事或参与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未履行在承诺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