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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04-29财报-
中国宝安: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年04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游仕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仕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03,315,994.17 784,374,239.22 1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579,723.26 74,092,194.16 -2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5,841,608.96 -59,123,051.18 2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9,472,530.59 132,391,351.55 -182.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 2.31% -0.4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028,314,294.66 14,725,495,570.64 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26,845,171.30 3,277,533,835.76 13.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73.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903,271.0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0,784,660.05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190,492.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301.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60,191.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02,827.63 合计 101,421,332.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4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21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7% 185,789,924 质押 148,815,600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9% 93,799,944 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 23,099,615 王兰香 境内自然人 1.22% 19,437,100 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15,775,591 15,775,591 大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14,198,031 14,198,031 市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6% 13,768,206 13,768,206 冻结 13,768,206 海南绿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9% 11,042,913 11,042,913 蔡耀平 境内自然人 0.53% 8,478,238 岳敏 境内自然人 0.52% 8,307,687 8,307,68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185,789,924 人民币普通股 185,789,924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3,799,944 人民币普通股 93,799,94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 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99,615 人民币普通股 23,099,615 王兰香 19,43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9,437,100 蔡耀平 8,478,238 人民币普通股 8,478,238 李永光 6,872,793 人民币普通股 6,872,793 童国富 6,693,057 人民币普通股 6,693,057 宋骁飞 6,395,134 人民币普通股 6,395,134 浙江诸暨嘉华瑞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6,280,040 人民币普通股 6,280,040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064,770 人民币普通股 6,064,7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上述股东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801,220股;王兰香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437,100股;蔡耀平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78,238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上升54.23%,主要系预付货款及工程款增加引起所致; 2、期末发放贷款及垫款较期初上升846.6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贷公司对外发放贷款增加所致; 3、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下升32%,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中期票据的第一期利息。 4、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上升31.43%,主要系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5、资本公积较期初上升138.32%,主要系本公司向深圳市贝特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定向增发产生的股本溢价引起所致; 6、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140.66%,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股票受二级市场变化影响,公允价值增加引起所致; 7、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下降54.28%,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本期无相关业务发生; 8、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期发放贷款1.8亿,同时本期支付的相关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所致; 9、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处置子公司收的现金1.28亿本期无相关业务发生,同时本期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10、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中期票据收到8.97亿,本期无相关业务发生。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宝安于2015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5号),中国宝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2月4日,标的资产贝特瑞公司32.1457%的股权已过户至中国宝安名下。2015年3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86,871,657股在深交所上市。通过本次交易,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贝特瑞 73,737,472 股股份,占贝特瑞股本的 89.9237%。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15年03月03日 巨潮资讯网、《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2015-017)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7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中宝控股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手段避免与深鸿基产生同业竞争,并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将中宝控股和中国宝安所拥有的适合深鸿基发展需求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价格和恰当方式注入深鸿基,以提升深鸿基的经营能力、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2、承诺不与深鸿基就同一地块的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竞购,也不在毗邻地块进行同种类型房地产项目开发。 2009年06月11日 长期有效 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大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绿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捷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信华宸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启明创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中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王婷 关于中国宝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该次交易中取得的中国宝安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满后,该等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该等股票的交易和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2015年03月04日 2017年4月30日 履行中 岳敏、贺雪琴、黄映芳、杨红强、孔东亮、梁奇、黄友元 1、关于中国宝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国宝安股份,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为保证业绩承诺补偿的可行性,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满十二个月之日起,7名贝特瑞经营管理层人员因本次交易所获股份按比例在其已履行当期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义务的前提下(即当期未触发利润补偿义务或虽触发利润补偿义务但相应交易对方已完全履行利2015年03月04日 2017年4月30日 履行中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8 润补偿义务)分步解除锁定,解除锁定后的中国宝安股份根据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进行交易和转让。2、关于中国宝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业绩承诺、利润补偿的承诺情况如下: